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市勞務派遣單位經營情況核驗工作的通知
各開發區、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勞務派遣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部令第19號)及有關要求,為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推動我市勞務派遣行業健康發展,現就開展2020年度全市勞務派遣單位經營情況核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驗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許可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且仍在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單位以及外省(市)勞務派遣單位在鄭分支機構。
二、核驗內容
(一)勞務派遣單位年度核驗申請登記表(附件1)、勞務派遣單位經營情況報告書(附件2)和勞務派遣用工情況統計表(附件3)。
(二)《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
(三)勞務派遣經營情況書面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經營情況;派遣勞動者人數以及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工會的情況;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派往用工單位的派遣數量,派遣期限和用工崗位的情況;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情況及用工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況)。
(四)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原件)。
(五)為職工發放工資的銀行支付憑證(票據)和參加社保繳費憑證及參保人員明細。
三、核驗時間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于2021年3月31日前,如實向勞務派遣許可核驗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及相關材料。2020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期起始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有效期內)向市局報送經營情況報告,并將書面材料按序提交至工人路隴海路交叉口隴海西路360號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513(西)室。
(二)各開發區、區縣(市)負責本轄區內行政機關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含分支機構)的經營情況報告核驗工作。各地要對所管轄勞務派遣單位加強政策指導和業務培訓,通過材料審核、實地核查、信息比對等方式對勞務派遣單位2020年度經營狀況開展全面核驗檢查;要會同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部門依法對勞務派遣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并將核驗報告和監督情況載入企業信用記錄,核驗結果情況作為以后是否準予勞務派遣單位延續行政許可的主要依據。同時,要在3月24日前向市局匯總報送《勞務派遣經營情況統計表》(附件4,報送郵箱:wxp13663862997@126.com)。
(三)對逾期不提供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或者提交虛假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的勞務派遣單位,各級人社部門要在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并將其列入重點監督檢查范圍進行調查處理;對于拒不整改的,要納入社會信用“黑名單”,《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到期不予延續。
聯系人:王曉鵬,聯系電話:67886620
附件:1.勞務派遣單位年度核驗申請登記表
2.勞務派遣單位年度經營情況報告書
3.勞務派遣用工情況統計表
4.勞務派遣情況統計表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