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于機構調整,社保五險中的醫療和生育險由醫保局負責。今年的職工社保繳費工資的申報也就需要分別進行。以下是鄭州市醫療保障中心發布的《關于開展2021繳費年度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申報的公告》
鄭州市醫療保障中心關于開展
2021繳費年度職工基本醫療(生育)
保險繳費工資申報的公告
各參保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4月15日起開展全市參保單位2021繳費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參保單位申報當月在鄭州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的在職職工。
二、申報時間
2021年4月15日-2021年6月24日
三、申報途徑
繳費工資申報原則上采取“網上”申報,參保單位登錄“鄭州市醫療保障中心網辦業務綜合服務大廳”(http://ylbz.z.digitalenzz.com:18082/hsa-portal-ui/#/),進人“在職職工繳費工資申報”模塊進行申報參保單位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或遇到疑難問題的,可到全市各醫保辦事大廳現場咨詢、申報
四、申報內容
在職職工個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收人。
五、申報口徑
企業單位應按照(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的要求據實申報機關事業單位應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統籌項目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像人社[2016]10號)的規定據實申報
六、關于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申報問題
1、在鄭州市領取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無需申報
2、未在鄭州市領取養老金,但在其他統籌地區領取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本次無需申報。待2021年退休(職)人員養老金發放標準調整到位后,參保單位攜帶《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申報表》及電子報盤、差額補退電子報盤(可在“鄭州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下載)及其紙質打印件、待遇部門核定的養老金發放紙質及電子資料到就近的醫療保障中心申報。
七、注意事項
申報前請務必關注鄭州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在首頁“掌上醫保”中的“繳費工資申報”菜單中,下載“2021繳費工資申報”附件,了解登錄、注冊“鄭州市醫療保障中心網辦業務綜合服務大廳”方法及繳費工資申報演示視頻、操作手冊、相關政策、表格、電子報盤格式,熟知后再進行申報
繳費工資申報業務咨詢電話:68064000
鄭州市醫療保障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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